一位朋友經商,家境富裕,只有一個兒子。他一向後悔自己沒讀書,就送兒子到東京求學。兒子畢業後,因為家教本來就不足,交上壞朋友,花天酒地,輕慢長輩,毀謗親友,甚至說父親頑固,把父親當下人看,逼父母分家產。分到錢後又回東京當辯護士,還去做米市投機,把本錢賠光,又託人向父親要錢。父親來請高島占,得到六三。
高島說:頤是養,應該是在下的養在上的。如今令郎分了父親的家產,沒多久花光,又回頭向父親要飯吃,是下不能養上,反要上去養下。他從小不知生計艱難,一定要經過十年困苦,吃盡苦頭,困到極處才會悔悟,十年以後或許還能有點作為。眼下的處置,只能稍微給他口糧度日而已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