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象導引
,一陰在下,二陽在上。☴。
疊起來是兩重風:上巽是入,下巽還是入。無孔不入,無所不至。
風不宣戰,不示威,甚至不需要被看見。它只是反覆經過,在縫隙裡停留。
所以這一層的力量叫做入。
那四個字是誰先說的
【李斯】
我年輕的時候在楚國上蔡當小吏。
那個職位管的是文書。每天有人把東西送進來,我抄一遍,再送出去。
有一年我去看廁裡的鼠。牠們吃髒東西,人一走近就竄,狗一叫就散。
同一個月我進了官倉。倉裡也有鼠,吃的是積穀,住在大屋子底下,人來了不動,狗來了也不動。
我在倉門口站了一會。
鼠跟鼠之間沒有不同。
差的是牠們在哪裡。
從那天起我知道我要做的事只有一件:進去。
那時候我讀到一份抄本,是四十年前對秦昭襄王說的話。
抄的人字寫得很壞,有幾個字看不清。但有一句我一看就記住了:
得寸,則王之寸也;得尺,亦王之尺也。
那句話在講一件很簡單的事:你打下一塊地,如果它跟你連不起來,那不是你的。
當時滿朝的人都想越過韓、魏去打齊國,因為齊國富。范雎在殿角算的是另一件事:打下來,你守得住嗎。
我把那份抄本收了很多年。
後來我到,做到丞相府的長史,再升客卿。有一天我才想通一件事。
。他沒有說「做到什麼程度」。
那四個字他只用了一次。之後四十年,它自己在跑。
一句話比一個人活得久。這件事我很早就知道。
我當時以為那是好事。
我差一點就走了
【李斯】
前 237 年,。
那一年秦國下了逐客令。
起因是鄭國。他是韓國派來的水工,來替秦國修渠,本意是要拖住秦國的人力。事情敗露之後,宗室大臣一起上奏,說各國來事秦的人多半是替自己的主子來做間諜的,請一律驅逐。
王准了。
名冊上有我的名字。
我在丞相府做了十年。那十年裡我寫過的文書,堆起來比我高。
而那道令下來的時候,沒有人問過我。
收拾東西那天我才發現,我在咸陽的十年,能帶走的只有兩箱。
一箱是衣服和用具。一箱是我自己抄的文書副本,還有范雎那份抄本。
送我出門的是丞相府的一個書吏。他跟了我七年。他沒有說話,只把箱子綁上車。
綁到一半他停了一下,說了一句:客卿,那個渠還是好的。
他說的是鄭國那條渠。渠是韓國人來拖住我們的,可是渠修出來,關中多了幾萬頃可以耕的地。
事情是壞的,東西是好的。而令是照事情下的。
我出了的東門,走了不到一天。
然後我在路邊坐下來,寫了一份東西。

我沒有寫我對秦國有多少功勞。我知道那沒有用。
我寫的是別的。
我寫秦繆公用了五個外人才稱霸。我寫秦孝公用商鞅才變法。我寫秦惠王用張儀才拆散六國。我寫秦昭王用范雎才有那四個字。
四個王,沒有一個是靠秦國自己的人成事的。
然後我問了王一連串問題。
崑山的玉,大王戴不戴。隨和的寶,收不收。明月的珠,太阿的劍,纖離的馬,翠鳳的旗,靈鼉的鼓。
這些東西沒有一樣出在秦國。
鄭衛的美人在後宮,江南的金錫拿來用,西蜀的丹青拿來畫。也沒有一樣是秦國出的。
那些東西大王全都要。
只有人不要。
我寫到這裡停了一下。我知道這句話寫出來會很難聽。
後來我還是寫上去了。
最後我寫:
泰山不讓土壤,故能成其大;河海不擇細流,故能就其深。
我托人把那份東西送回咸陽,然後繼續往東走。
我沒有想過它會有用。
第三天,追我的人來了。
不是來抓我的。
王收回了逐客令。
尉繚看了一眼就想走
【李斯】
同一年,到咸陽。
他是大梁人,講兵。王見他之後很高興,讓他穿一樣的衣服、吃一樣的東西,見面的時候讓他坐在對面,同一個高度。

我在旁邊看著。我做到客卿,沒有那個待遇。
那幾天他進出宮門不必通報。有一次我在廊下遇見他,他先開口,問我丞相府一年要抄多少份文書。
我說不知道,沒有數過。
他說,那就是太多了。
尉繚說的話很短。他說六國怕的,是秦國的兵再加上六國自己的人。
然後他說了那句話:
願大王毋愛財物,賂其豪臣,以亂其謀,不過亡三十萬金,則諸侯可盡。
三十萬金。
那個數字說出來的時候,殿裡有人吸了一口氣。
王沒有。王只問了三個字:夠不夠。
尉繚說夠。
那天散了之後我很興奮。我覺得這件事終於從一句話變成一個數字了。
有數字就可以做。
過了一段時間,尉繚要走。
他跟人說過一段話,那段話後來傳到我耳朵裡:
秦王為人,蜂準,長目,摯鳥膺,豺聲,少恩而虎狼心。居約易出人下,得志亦輕食人。
他說,王現在待他好,是因為王還在受約束的時候。等王得志了,天下都是他的俘虜。
他說完就跑了。走的那天沒有人送。
我後來想,他大概也不需要人送。
派人把他追回來,還升他做國尉。
我那時候不明白。同樣一個人,同樣的待遇,我求了十年,他看一眼就想走。
我後來才明白。
他跟王坐得那麼近,是為了看清楚。他要的是那個距離。
我求了十年的那個位置,他坐上去只是為了確認一件事,確認完就走。
他看的是那張臉。
而我從來沒有抬頭看過那張臉。我只看案上的文書。
車軸沉下去的那一聲
【李斯】
金是分批出去的。第一批我親自看著裝。
金餅一塊約一斤,用麻布包了再放進木箱。箱蓋釘死,外面捆繩、填泥、用印。
一箱裝三百塊。
裝滿之後要四個人才抬得動。抬上車的時候,車軸往下沉了一截,木頭發出一聲很悶的響。

那一聲我記得很清楚。
三十萬金這四個字寫在文書上的時候,是四個字。裝上車的時候,是車軸沉下去的那一聲。
金一出咸陽就不再是秦國的東西了。它會變成別人家裡的東西。
車出的時候沒有旗,也沒有兵,走的是商道。
趕車的人不知道自己拉的是什麼。他只知道要走慢一點,因為軸吃重。
我站在門口看那些車走遠。
一車裝八箱,一箱三百塊。我算過那一批出去的數,也算過要走幾個月才到。
我把數字寫進文書,寫得很整齊。哪一國多少、走哪條道、經幾個人的手。
那份文書我留了副本,跟其他副本收在一起。
我那時候想的是:這些東西進去之後,六國的朝堂上會多出一種聲音。
那種聲音不會說秦國好。
它只會說:這件事不急,再看看。
過了兩年我開始收到回報。
某一國要出兵,議了幾天,沒有出。某一國要跟鄰國結盟,使者派了,又召回來。某一國的將領被換掉,換上來的那個誰都不熟。
回報上不會寫是誰說了那句話。
那些事情看起來都像那個國家自己決定的。
那一半,要的就是這個樣子。
那就是我要的樣子。
他們送來的是禮
【】
。
第一次是一車蜀錦。
送來的人說是秦國的商人,仰慕我。我讓人收了。錦是好東西,但錦到處都有。
第二次來的是同一個人。這一次除了錦,還有一個小木箱。
他說那是壓車的,怕路上顛。
我打開來看。裡面是金餅,一層一層排著,麻布還是新的。
我拿起最上面那一塊掂了掂。

一斤,不多不少。成色很勻,邊上有一個小小的戳記,我不認得那是誰的。
我掂的時候心裡很平靜。
我做了三十年的官。收禮這件事,該收的收,不該收的退。判準很簡單:收了之後,我要不要替他做事。
而這個人什麼都沒有要求。
他只說了一句:以後趙秦之間有什麼事,希望君侯多說一句公道話。
公道話。
那等於要我照著我本來就會做的樣子做。
我收了。
後來那個人又來過幾次。每一次都是錦,每一次都有壓車的。
那些箱子我沒有藏。
我放在府裡的西廂,跟別人送的錦、玉、器一起收著。管家有帳,一筆一筆記著誰送的。

要藏,就表示我覺得那是不能見人的東西。
我不覺得。
有一次一個門下的人看見了,問我那些是什麼。
我說是秦國商人送的。
他哦了一聲,沒有再問。
我當時覺得他哦得很自然。
我現在回想,他那一聲哦,中間停了半拍。
我也想過那個戳記。
每一塊金上都有,形狀一樣,壓在邊上,很小。
我沒有拿去問人那是誰的。
我覺得那不重要。
金就是金。誰鑄的,跟它有多重沒有關係。
那幾年趙國不太平。北邊有仗,西邊也有。
朝上常常吵。吵的人分兩種:一種說現在就要打,一種說再等等。
我一向是後面那種。三十年來我都是後面那種。
我年輕的時候看過太多人急著出兵,把國庫打空,把人打光,然後換一個人上來收拾。
所以我說再等等的時候,我說的是我三十年的看法。
有一年趙國要對外用兵,朝上議了三天。
我說了一句話。
我說,現在不是時候。
那句話我說得很誠懇。我到今天都覺得那是對的。
因為那句話是我自己想的。
我從來沒有把那句話跟那些箱子放在一起想過。
那是兩件事。一件是別人送我的禮,一件是我對國事的看法。
收了禮就改口的人,那種人叫小人。我不是那種人。
我剛好覺得,現在不是時候。
我同學寫的書
【李斯】
前 233 年,。
那一年有人從韓國帶回幾卷書。
書是隨著別的東西一起送進來的,本來不是重點。
王那天晚上翻到它。
謁者說,那一夜宮裡的燈沒有滅。中間換了兩次燭,王沒有讓人進去。

王讀書很快。他一份奏章掃一眼就知道底下有沒有東西。
那幾卷他讀了一整夜。
第二天他把書放在案上,說了一句話:
嗟乎,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,死不恨矣。
我在旁邊。我知道那是誰寫的。
我說,這是寫的,他是韓國的公子。
我沒有說的是:我跟他是同學。我們一起在荀卿門下讀過幾年書。
那幾年我們住得很近。他不太跟人講話,因為講起來費力。
老師講完之後,別人去問,他不去。他回房間寫。
有一次我看了他寫的一段,看完之後我把自己那份收起來,沒有交。
我那時候就知道一件事,而且我一直沒有對任何人說過:
我不如他。
差得很清楚。
我也沒有說的是:那幾卷書我年輕的時候就讀過,而且讀不完就要停下來。
因為他寫的東西比我想得清楚。
他口吃。說話很慢,一句話要卡好幾次。
但他寫下來的東西,一個字都不多。
王說,我要見他。
於是秦國為了出兵打韓國。
要的只是一個人。
韓國把他送來了。
我去接的他
【李斯】
他到咸陽那天是我去接的。
十幾年沒見。他比我記得的瘦,衣服是韓國的樣式,在咸陽街上很顯眼。
他看見我,笑了一下,叫我的名字。卡了兩次才叫完。

路上他問我,王讀的是哪幾篇。
我說了篇名。
他點頭,說那幾篇寫得急,如果有時間他想改。
我說王很喜歡。
他說,喜歡不是懂。
那句話他一個字都沒有卡。
我替他安排了住處,離宮門不遠。安排的時候我還交代下去,說他說話慢,接他的人要有耐心,不要替他把話說完。
我交代得很仔細。
那幾天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對他好的。
王見他的那一次我在。
他跪坐著,開口之前先停了一下。那是他的習慣,他要先在心裡把整句話排好。
王等了,等了大概數十下。
第二次他又停,王的手指在案上動了一下。

第三次的時候,王轉頭問我,他寫的東西是不是也這麼慢。
我說不是。他寫得很快。
王說,那你讓他寫。
那句話我當時聽成一個安排。
現在我知道那是一句評語。
他那天在王面前想說的是什麼,我後來看到了。
他寫了一份東西,說韓國事秦三十年,要出兵就出兵,要守城就守城,跟一個郡沒有分別。他說該先打趙,放過韓。
他說得有道理。
問題是他姓韓。
那份東西送上去之後,我寫了一份駁的。
我寫得很快。因為我知道該打哪裡。
不是打他的道理,是打他的姓。
雲陽
【李斯】
見完之後王沒有立刻用他。
我當時給自己的解釋是:韓非說話慢,而王沒有耐心聽一個人把一句話卡上三次。
那個解釋很方便。因為它不必提到我。
那幾天我做了一件事。
我跟姚賈一起去見。我說的話是這樣的:
韓非是韓國的公子。大王要并諸侯,而他終究是韓人不是秦人,這是人之常情。大王現在不用他,留久了再放他回去,是自己留下禍患。不如按律辦他。
我說的每一句都是對的。
韓人不為秦,那是實情。留久了放回去是禍患,那也是實情。
我到現在都還覺得那些話是對的。
我沒有說的那一句是:他來了以後,王要問事情,就不會先問我了。
那一句我沒有說,因為它跟前面那幾句不一樣。
前面那幾句是為了秦國。
准了。
我派人送藥到雲陽的獄裡給。

送的人回來說,他問了一句話。
他問,能不能讓他見王一面。
我說,王很忙。
我那時候沒有想過另一種說法。我也可以說「我去問問」。
我沒有。
他喝了。
送藥的人出發那天過午,改了主意,讓人去赦他。
兩邊走的是同一條路。送藥的人天亮就出發,赦的人過午才出發。
去的人回來說,晚了。
我問晚了多久。
他說半天。
那半天我後來算過很多次。從到雲陽,快馬一天,中間沒有岔路。
如果我那天晚半個時辰派人。如果送藥的人在路上多歇一次。如果他不肯喝。
我算了很多次,每一次都算得出來。那幾年我替算過的東西,沒有一件算不出來。
我只是沒有一次去算另一件事:那道赦令要是早發一天,我會怎麼樣。
王聽完沒有說話。他也沒有問是誰去辦的。
那件事之後,王對我還是一樣。用我,聽我,什麼都沒有變。
那才是最難受的地方。
那些年秦國送出去的東西都是金。
只有那一次不是。
【李斯】
那幾年我常常想說過的話。
他說王得志之後,天下都是他的俘虜。
我當時聽了不服氣。我覺得他是沒有見過真正的大事。
現在我想的是另一件事。
至少試著走了。看得比誰都清楚,卻走進來了。
而我兩件事都沒有做。我沒有走,也沒有看。
我只是一直在寫文書。
那幾年我做成了很多事。逐客令收回來了,三十萬金出去了。
每一件都是我做的。每一件都成了。
那些文書的副本我收在同一個櫃子裡,按年分疊。逐客那一份在最底下,因為它最早。
有一天我打開櫃子找別的東西。
最底下那一份的邊角翹起來了,我伸手把它壓平。
壓的時候我看見自己寫的那一行:
只有人不要。
我把櫃門關上,去辦別的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