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念索引制度

入鐵砲出女

查運進江戶的槍,和離開江戶的女人。

江戶幕府關所盤查的兩大重點。前半取締帶入江戶的鐵砲,後半取締離開江戶的女性,因為 1635 年制度化的參勤交代要求大名的正室與繼承人常住江戶,形同人質,關所與參勤交代是同一套機制的兩端。箱根關設有專職的「人見女」,檢查頭髮、身體特徵、痣與有無懷孕。翻越關所的刑罰是磔,但實際被處刑者幾乎沒有;周邊村民熟知小路,收少許禮金即代為帶路。

出現在哪裡